• 封面
  • 书名页
  • 版权页
  • 福州市人民政府分管地方志工作的历任领导名单
  • 福州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领导名单
  • 曾在福州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任职领导名单
  • 《福州市志(1995-2005)》总编室
  • 第四册编辑部
  • 福建省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审查验收组
  • 图片专辑
  • 序一
  • 序二
  • 凡例
  • 目录
  • 第三十六篇 中共福州地方组织
    • 第一章 组织机构
      • 第一节 领导机构
        • 一、中共福州市委员会
        • 二、中共福州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 第二节 工作机构
        • 一、市委办公厅
        • 二、市委组织部
        • 三、市委宣传部
        • 四、市委统一战线工作部
        • 五、市委政法委员会
        • 六、市委台湾工作办公室
        • 七、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 第三节 县(市) 区委员会
    • 第二章 重要会议
      • 第一节 党员代表大会
        • 一、中共福州市第七次代表大会
        • 二、中共福州市第八次代表大会
      • 第二节 市委全委会议
      • 第三节 市委常委会议
      • 第四节 市纪委全体会议
    • 第三章 重大战略决策
      • 第一节 经济建设
      • 第二节 党的建设
      • 第三节 体制改革
        • 一、经济体制改革
        • 二、党政机构改革
        • 三、社会保障制度改革
        • 四、投融资体制改革
        • 五、土地使用制度改革
        • 六、其他方面改革
      • 第四节 对外开放
      • 第五节 依法治市
      • 第六节 精神文明建设
      • 第七节 文化建设
      • 第八节 村镇建设
    • 第四章 纪律检查与行政监察
      • 第一节 党风廉政建设
      • 第二节 监督检查
      • 第三节 反腐倡廉宣传教育
        • 一、开展政治理论学习
        • 二、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法规教育
        • 三、开展廉政教育
        • 四、开展纪检监察新闻宣传
      • 第四节 违纪违法案件查处
      • 第五节 领导干部廉洁自律
      • 第六节 纠正不正之风
        • 一、治理教育乱收费
        • 二、整顿和规范药品市场
        • 三、减轻农民负担专项治理工作
        • 四、其他专项治理工作
        • 五、加强部门和行业作风建设
        • 六、纠风工作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进一步健全
      • 第七节 实施“阳光工程”
        • 一、“阳光工程” 建设主要进程
        • 二、“阳光工程” 建设主要内容
      • 第八节 机关效能建设
        • 一、营造良好投资环境
        • 二、提高政府行政效率
        • 三、规范政务公开工作
        • 四、受理社会各界投诉
      • 第九节 源头防治腐败
      • 第十节 纪检监察队伍建设
        • 一、纪检监察干部培训与监督管理
        • 二、派驻纪检监察机构和人员的管理
        • 三、干部交流轮岗管理
        • 四、探索实行竞争上岗
    • 第五章 组织工作
      • 第一节 党员队伍建设
        • 一、党员发展
        • 二、党员教育
      • 第二节 基层组织建设
      • 第三节 领导班子建设
        • 一、班子成员配备
        • 二、干部选拔任用
        • 三、领导班子考核
        • 四、后备干部培养
      • 第四节 干部教育培训
      • 第五节 干部管理监督
        • 一、管理范围
        • 二、干部监督
      • 第六节 人才工作
    • 第六章 宣传教育
      • 第一节 理论学习宣传
      • 第二节 舆论宣传引导
      • 第三节 思想政治教育
      • 第四节 对台对外宣传
      • 第五节 宣传教育管理
    • 第七章 统一战线工作
      • 第一节 政策宣传
      • 第二节 多党合作
        • 一、民主党派与工商联
        • 二、党派团体宣传联谊
        • 三、参政与监督
        • 四、推荐选拔党外人士
      • 第三节 非公有制经济统战工作
        • 一、加强服务管理
        • 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健康成长
        • 三、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
        • 四、引领回报社会
      • 第四节 海外联谊
        • 一、宣传与接待
        • 二、引导港澳台海外乡亲服务福州经济社会发展
    • 第八章 政法综治工作
      • 第一节 调研与宣传
        • 一、调研
        • 二、宣传
      • 第二节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 第三节 “平安福州” 建设
      • 第四节 执法监督
      • 第五节 队伍建设
    • 第九章 精神文明建设
      • 第一节 思想道德建设
      • 第二节 精神文明创建与共建活动
        • 一、城市精神文明创建活动
        • 二、农村精神文明创建活动
        • 三、行业精神文明创建活动
        • 四、军警民共建活动
        • 五、讲文明树新风活动
        • 六、宣传先进典型
    • 第十章 党校工作
      • 第一节 教学工作
        • 一、主体班教学
        • 二、函授班教学
      • 第二节 科研工作
      • 第三节 校园建设
      • 第四节 机构队伍
    • 第十一章 保密管理
      • 第一节 宣传教育
      • 第二节 反窃密工作
      • 第三节 保密执法检查
      • 第四节 技术建设
      • 第五节 机构
        • 一、市保密局
        • 二、市委保密委员会
  • 第三十七篇 地方人民代表大会
    • 第一章 人大代表
      • 第一节 代表产生与构成
        • 一、代表产生
        • 二、代表构成
      • 第二节 代表工作
        • 一、代表工作机构和制度
        • 二、闭会期间代表活动
        • 三、代表履职保障
    • 第二章 人民代表大会会议
      • 第一节 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会议
        • 一、十届人大三次会议
        • 二、十届人大四次会议
        • 三、十届人大五次会议
      • 第二节 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会议
        • 一、十一届人大一次会议
        • 二、十一届人大二次会议
        • 三、十一届人大三次会议
        • 四、十一届人大四次会议
        • 五、十一届人大五次会议
      • 第三节 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会议
        • 一、十二届人大一次会议
        • 二、十二届人大二次会议
        • 三、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
    • 第三章 福州市人大常委会
      • 第一节 常委会组成
      • 第二节 中共福州市人大常委会党组
      • 第三节 办事机构
        • 一、办公厅
        • 二、研究室
        • 三、人事代表工作室
        • 四、内务司法工作委员会
        • 五、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
        • 六、城市建设环境工作委员会
        • 七、华侨工作委员会 台胞工作委员会
        • 八、农村经济工作委员会
        • 九、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工作委员会(简称教科文卫工作委员会)
        • 十、法制委员会 法制工作委员会
        • 十一、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
        • 十二、信访局
      • 第四节 常委会的工作制度
    • 第四章 市人大常委会主要工作
      • 第一节 制定地方性法规
      • 第二节 法律监督与工作监督
        • 一、法律监督
        • 二、工作监督
      • 第三节 决定重大事项
      • 第四节 人事任免
      • 第五节 法制宣传与人大工作宣传
        • 一、法制宣传
        • 二、人大工作宣传
      • 第六节 议案建议办理
      • 第七节 指导县(市) 区和乡镇人大选举
      • 第八节 联系交流
        • 一、参加全国部分城市人大常委会联席会议
        • 二、与国内人大常委会相互访问交流
        • 三、与县(市) 区人大常委会联系
        • 四、外事往来
  • 第三十八篇 地方人民政府
    • 第一章 组织机构
      • 第一节 领导机构
      • 第二节 工作机构
        • 一、政府工作部门
        • 二、特设机构
        • 三、部门管理机构
        • 四、议事协调办事机构
      • 第三节 派出机构
        • 一、北京办事处
        • 二、上海办事处
        • 三、深圳办事处(广州办事处)
      • 第四节 辖县(市) 区政府机构
    • 第二章 重要会议
      • 第一节 政府常务会议
      • 第二节 市长办公会议
    • 第三章 施政纪略
      • 第一节 工农业
        • 一、工业经济
        • 二、农村经济
      • 第二节 内外贸易与协作
        • 一、国内贸易
        • 二、对外贸易
        • 三、内联协作
      • 第三节 基础设施建设
      • 第四节 科技教育
        • 一、科技兴市
        • 二、振兴教育
      • 第五节 文化卫生体育
        • 一、社会文化
        • 二、卫生
        • 三、体育
      • 第六节 旅游
      • 第七节 计划生育
      • 第八节 社会保障
      • 第九节 为民办实事
        • 一、1995年办20件实事
        • 二、1996年办20件实事
        • 三、1997年办20件实事
        • 四、1998年办20件实事
        • 五、1999年办20件实事
        • 六、2000年办20件实事
        • 七、2001年办20件实事
        • 八、2002年办18件实事
        • 九、2003年办18件实事
        • 十、2004年办12件实事
        • 十一、2005年办10件实事
    • 第四章 法制与督查
      • 第一节 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 第二节 政务督办
    • 第五章 信访工作
      • 第一节 办信接访
      • 第二节 信访处理
        • 一、专项督查
        • 二、信息网络
        • 三、信访排查
        • 四、协调办理
      • 第三节 机构
    • 第六章 经济研究
      • 第一节 经济调研
      • 第二节 咨询服务
      • 第三节 刊物和文集
        • 一、刊物
        • 二、文集
      • 第四节 机构
  • 第三十九篇 地方政协组织
    • 第一章 组织机构
      • 第一节 常务委员会
      • 第二节 市政协党组
      • 第三节 专门委员会
      • 第四节 办事机构
      • 第五节 县(市)、区政协
    • 第二章 政协委员
      • 第一节 委员产生
      • 第二节 委员构成
    • 第三章 委员会议
      • 第一节 八届委员会议
        • 一、八届三次会议
        • 二、八届四次会议
        • 三、八届五次会议
      • 第二节 九届委员会议
        • 一、九届一次会议
        • 二、九届二次会议
        • 三、九届三次会议
        • 四、九届四次会议
        • 五、九届五次会议
      • 第三节 十届委员会议
        • 一、十届一次会议
        • 二、十届二次会议
        • 三、十届三次会议
    • 第四章 主要活动
      • 第一节 民主监督与参政议政
      • 第二节 提案办理
      • 第三节 学习宣传
        • 一、组织学习
        • 二、开展宣传
      • 第四节 联络联谊
        • 一、联络活动
        • 二、交流协作
        • 三、接待考察
        • 四、海外联谊
        • 五、促进统一大业
      • 第五节 文史资料工作
        • 一、文史资料的征集与出版
        • 二、历史文化、历史人物的研讨活动
  • 第四十篇 民主党派 群团
    • 第一章 民主党派与工商联
      • 第一节 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福州市委员会
        • 一、组织机构
        • 二、重要会议
        • 三、主要活动
      • 第二节 中国民主同盟福州市委员会
        • 一、组织机构
        • 二、重要会议
        • 三、主要活动
      • 第三节 中国民主建国会福州市委员会
        • 一、组织机构
        • 二、重要会议
        • 三、主要活动
      • 第四节 中国民主促进会福州市委员会
        • 一、组织机构
        • 二、重要会议
        • 三、主要活动
      • 第五节 中国农工民主党福州市委员会
        • 一、组织机构
        • 二、重要会议
        • 三、主要活动
      • 第六节 中国致公党福州市委员会
        • 一、组织机构
        • 二、重要会议
        • 三、主要活动
      • 第七节 九三学社福州市委员会
        • 一、组织建设机构
        • 二、重要会议
        • 三、主要活动
      • 第八节 台湾民主自治同盟福州市委员会
        • 一、组织机构
        • 二、重要会议
        • 三、主要活动
      • 第九节 福州市工商业联合会
        • 一、组织机构
        • 二、重要会议
        • 三、主要活动
    • 第二章 群众人民团体
      • 第一节 工人团体
        • 一、机构队伍
        • 二、代表大会
        • 三、主要活动
      • 第二节 青年团组织
        • 一、共青团福州市委员会
        • 二、福州市青年联合会(简称市青联)
        • 三、福州市学生联合会(简称市学联)
        • 四、福州市青年志愿者协会(简称市青志协)
        • 五、福州市青年企业家协会(简称市青企协)
        • 六、福州市少年先锋队工作委员会(简称市少工委)
      • 第三节 妇女组织
        • 一、组织机构
        • 二、代表大会
        • 三、主要活动
      • 第四节 科学技术团体
        • 一、组织机构
        • 二、代表大会
        • 三、主要活动
      • 第五节 社会科学团体
        • 一、组织机构
        • 二、代表大会
        • 三、主要活动
        • 四、成果评奖
        • 五、创办刊物
      • 第六节 文学艺术团体
        • 一、组织机构
        • 二、代表大会
        • 三、重要活动
      • 第七节 其他主要团体
        • 一、福州市计划生育协会(简称市计生协)
        • 二、福州市人民对外友好协会(简称市对外友协)
        • 三、福州市台湾同胞联谊会(简称市台联)
        • 四、福州市金门同胞联谊会(简称市金门联)
        • 五、福州市黄埔军校同学会
        • 六、福州市残疾人联合会(简称市残联)
        • 七、福州市红十字会(简称市红十字会)
        • 八、福州市老年人体育协会(简称市老体协)
        • 九、福州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简称市消委会)
        • 十、福州市个体劳动者协会(简称市个协)
        • 十一、福州市私营企业协会(简称市私企协)
        • 十二、福州市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协会(简称市信企协)
        • 十三、福州市广告协会(简称市广协)
        • 十四、福州市经纪人协会(简称市经纪协)
  • 第四十一篇 公安
    • 第一章 安全保卫
      • 第一节 重要会议保卫
      • 第二节 大型活动保卫
      • 第三节 重点单位和要害部位保卫
    • 第二章 犯罪侦查
      • 第一节 刑事犯罪侦查
      • 第二节 经济犯罪侦查
        • 一、打击走私犯罪
        • 二、打击制假贩假犯罪
        • 三、打击金融票证犯罪
        • 四、打击扰乱市场秩序和合同诈骗犯罪
        • 五、打击涉税犯罪
    • 第三章 禁毒
      • 第一节 打击毒品犯罪
      • 第二节 宣传教育
        • 一、重大纪念日集中宣传
        • 二、学校禁毒宣传
        • 三、建立禁毒教育基地
        • 四、创建“无毒害社区”
    • 第四章 治安管理
      • 第一节 公共娱乐场所管理
      • 第二节 特种行业管理
      • 第三节 枪支和爆炸危险物品管理
      • 第四节 网络安全监管
        • 一、公共信息网络建设和安全保障
        • 二、公共信息网络行业的监管
        • 三、重点要害部门计算机系统安全保卫
      • 第五节 禁赌扫黄打丑
      • 第六节 处置群体性事件
      • 第七节 群防群治
    • 第五章 户政和社区警务
      • 第一节 户政工作
        • 一、常住人口管理
        • 二、流动人口管理
        • 三、居民身份证管理
        • 四、人口普查
        • 五、人口信息建设
      • 第二节 社区警务
    • 第六章 道路交通管理
      • 第一节 管理体制改革
      • 第二节 交通管理
        • 一、值勤巡逻
        • 二、整顿秩序
        • 三、交通宣传
        • 四、安全设施
      • 第三节 车辆管理
        • 一、机动车管理
        • 二、非机动车管理
      • 第四节 驾驶员管理
        • 一、培训发证
        • 二、审验驾证
        • 三、安全教育
        • 四、表彰先进
      • 第五节 交通违章和事故处理
        • 一、交通违章处理
        • 二、交通事故处理
        • 三、学习训练
    • 第七章 消防管理
      • 第一节 火灾预防
        • 一、监督管理
        • 二、防火宣传
        • 三、消防安全专项治理
      • 第二节 火灾扑救
        • 一、消防器材装备
        • 二、灭火抢险训练和战备
        • 三、灭火方法
        • 四、灭火救灾
    • 第八章 出入境管理
      • 第一节 公民因私出入境管理
      • 第二节 福州居民和港澳同胞出入境管理
      • 第三节 海峡两岸居民往来管理
      • 第四节 外国人入出境管理
    • 第九章 监所管理
      • 第一节 看守所管理
        • 一、监所建设
        • 二、管理教育
        • 三、劳动生产
        • 四、深挖犯罪
      • 第二节 拘留所管理
        • 一、拘留所设置与设施
        • 二、教育管理
      • 第三节 强制戒毒所管理
        • 一、戒毒所兴建
        • 二、教育管理
        • 三、戒毒治疗
      • 第四节 收容教育所管理
        • 一、场所建设
        • 二、教育管理
        • 三、性病治疗
        • 四、劳动生产
      • 第五节 安康医院管理
    • 第十章 边防
      • 第一节 查缉走私活动
        •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查缉走私活动
        •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查缉走私活动
      • 第二节 打击偷私渡活动
        • 一、偷私渡地区、国家
        • 二、打击和防控措施
      • 第三节 边海防管理
        • 一、海防工作区管理
        • 二、船舶和渔民管理
        • 三、台轮停泊管理
        • 四、机构沿革
    • 第十一章 公安“110” 指挥中心
      • 第一节 装备设施
        • 一、总值班室报警设备
        • 二、指挥中心初期网络系统
        • 三、指挥中心综合调度系统
      • 第二节 接警和处警
    • 第十二章 森林公安
      • 第一节 森林刑事侦查
      • 第二节 林区治安管理
    • 第十三章 公安法制
      • 第一节 法规制定
      • 第二节 法制宣传
      • 第三节 依法执行
        • 一、逮捕拘留
        • 二、劳动教养
      • 第四节 监督检查
        • 一、执法监督
        • 二、执法检查
      • 第五节 复议 诉讼
    • 第十四章 警察学校和公安干校
      • 第一节 创办警察学校
        • 一、旧警察学校
        • 二、人民警察学校
      • 第二节 教学管理
        • 一、旧警察学校教学管理
        • 二、人民警察学校教学管理
      • 第三节 基础设施建设和后勤保障
    • 第十五章 机构队伍
      • 第一节 市级机构
      • 第二节 各县(市)区机构
        • 一、鼓楼分局
        • 二、台江分局
        • 三、仓山分局
        • 四、郊区分局、晋安分局
        • 五、马尾区公安局、马尾分局
        • 六、福清市公安局
        • 七、长乐市公安局
        • 八、闽侯县公安局
        • 九、连江县公安局
        • 十、闽清县公安局
        • 十一、罗源县公安局
        • 十二、永泰县公安局
        • 十三、平潭县公安局
        • 十四、上街分局
        • 十五、琅岐分局
      • 第三节 队伍建设
  • 第四十二篇 检察
    • 第一章 刑事检察
      • 第一节 审查逮捕
      • 第二节 审查起诉
      • 第三节 出庭公诉
    • 第二章 经济检察
      • 第一节 查办贪污贿赂犯罪
      • 第二节 查办渎职侵权犯罪
      • 第三节 查办其他犯罪案件
        • 一、事故案件检察
        • 二、林业检察
      • 第四节 职务犯罪预防
    • 第三章 刑事诉讼监督
      • 第一节 侦查监督
      • 第二节 刑事审判监督
      • 第三节 刑罚执行监督
    • 第四章 民事行政检察
      • 第一节 民事审判监督
      • 第二节 行政诉讼监督
    • 第五章 控告申诉检察
      • 第一节 信访处理
      • 第二节 举报受理
      • 第三节 刑事申诉
      • 第四节 刑事赔偿
    • 第六章 监所检察
      • 第一节 看守所检察
      • 第二节 监外执行检察
    • 第七章 机构队伍
      • 第一节 市级机构
      • 第二节 基层机构
        • 一、区检察院
        • 二、县级市检察院
        • 三、县检察院
      • 第三节 队伍及制度建设
        • 一、思想政治工作及纪律作风建设
        • 二、内部监督制约机制建设
  • 第四十三篇 审判
    • 第一章 审判制度改革
      • 第一节 审判组织形式改革
      • 第二节 审判方式改革
    • 第二章 立案审判与申诉
      • 第一节 立案审查
      • 第二节 信访接待
      • 第三节 申请督促
    • 第三章 刑事审判
      • 第一节 危害国家安全案件审理
      • 第二节 严重刑事犯罪案件审理
      • 第三节 经济犯罪案件审理
      • 第四节 少年刑事犯罪案件审理
      • 第五节 专项斗争的刑事犯罪案件审理
    • 第四章 民事审判
      • 第一节 婚姻家庭案件审理
        • 一、婚姻案件
        • 二、家庭财产继承案件
      • 第二节 财产权益案件审理
        • 一、债务纠纷案件
        • 二、房地产纠纷案件
      • 第三节 涉农案件审理
      • 第四节 损害赔偿案件审理
      • 第五节 涉台婚姻案件审理
      • 第六节 涉侨案件审理
        • 一、涉侨经济纠纷案件
        • 二、涉侨民事案件
        • 三、涉侨行政案件
      • 第七节 新类型民事纠纷案件审理
        • 一、劳动争议案件
        • 二、人身权纠纷案件
        • 三、知识产权案件
    • 第五章 经济审判
      • 第一节 经济合同案件审理
      • 第二节 破产案件审理
      • 第三节 其他经济纠纷案件审理
        • 一、经济损害赔偿纠纷案件
        • 二、交通运输经济纠纷案件
    • 第六章 林业审判
      • 第一节 林业刑事案件审理
      • 第二节 其他林业案件审理
        • 一、林业民商事案件
        • 二、林业行政案件
    • 第七章 行政审判
      • 第一节 行政案件审理
        • 一、诉讼行政案件
        • 二、非诉讼行政案件
      • 第二节 国家赔偿案件审理
    • 第八章 审判监督
      • 第一节 案件再审
      • 第二节 责任追究
      • 第三节 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
    • 第九章 案件执行
      • 第一节 执行工作
      • 第二节 执行方式
    • 第十章 机构队伍
      • 第一节 市级机构
      • 第二节 基层机构
        • 一、区人民法院
        • 二、县(市) 人民法院
      • 第三节 队伍建设
        • 一、勤政廉政建设
        • 二、审判业务培训
  • 第四十四篇 司法行政
    • 第一章 法制宣传教育
      • 第一节 “三五” 普法教育
        • 一、群众普法宣传
        • 二、干部法律培训
      • 第二节 “四五” 普法教育
        • 一、群众普法教育
        • 二、干部法律学习
    • 第二章 公证服务
      • 第一节 民事公证
      • 第二节 经济公证
      • 第三节 涉外公证
      • 第四节 涉港澳、台公证
    • 第三章 律师工作
      • 第一节 律师资格
        • 一、法律职业资格
        • 二、其他职业资格
      • 第二节 律师事务
        • 一、法律顾问
        • 二、刑事诉讼与刑事辩护
        • 三、民事诉讼代理
        • 四、经济诉讼代理
        • 五、行政诉讼代理
        • 六、非诉讼代理和仲裁代理
      • 第三节 律师事务所
    • 第四章 人民调解
      • 第一节 调解机构
      • 第二节 调解事务
      • 第三节 表彰先进
    • 第五章 基层司法行政
      • 第一节 司法所业务
      • 第二节 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
      • 第三节 基层法律服务所工作
      • 第四节 “148” 法律服务工作
        • 一、“148” 机构设置
        • 二、“148” 服务效能
    • 第六章 法律援助
      • 第一节 法律援助中心
      • 第二节 案件受理
      • 第三节 法律援助社会活动
    • 第七章 机构
      • 第一节 市级机构
      • 第二节 县(市) 区机构
        • 一、区司法行政机构
        • 二、县(市) 司法行政机构
  • 第四十五篇 民政
    • 第一章 拥军优抚
      • 第一节 拥军
        • 一、国防教育和拥军宣传
        • 二、支持部队建设
        • 三、科技拥军活动
        • 四、拥军支前保障
        • 五、拥军政策法规建设
      • 第二节 优待
      • 第三节 抚恤
        • 一、抚恤金发放
        • 二、优抚对象普查
        • 三、建立优抚补助标准自然增长机制
        • 四、解决优抚对象“三难” 问题
      • 第四节 烈士褒扬
        • 一、追认烈士
        • 二、烈士陵园
        • 三、瞻仰追悼活动
    • 第二章 安置
      • 第一节 复员退伍军人安置
        • 一、基本情况
        • 二、安置办法
        • 三、安置去向
      • 第二节 军队离退休干部安置
        • 一、基本情况
        • 二、住房建设
        • 三、落实待遇
        • 四、服务管理
      • 第三节 移民安置
    • 第三章 社会救济
      • 第一节 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
      • 第二节 灾害救济
      • 第三节 “五保” 供养与“五老” 补助
        • 一、“五保” 供养
        • 二、“五老” 补助
      • 第四节 救灾捐赠
    • 第四章 社会福利
      • 第一节 福利机构
        • 一、福州市社会福利院
        • 二、福州市儿童福利院
        • 三、福州市按摩医院
        • 四、福州市第二社会福利院
        • 五、福州市精神病人疗养院
        • 六、福州市救助管理站
      • 第二节 福利企业
      • 第三节 专项计划
        • 一、实施“星光计划”
        • 二、实施“明天计划”
      • 第四节 福利彩票
    • 第五章 基层民主建设
      • 第一节 村(居) 委会换届选举
      • 第二节 村务管理
      • 第三节 社区建设
        • 一、社区整合建设
        • 二、社区服务
      • 第四节 “城中村” 改制
    • 第六章 民间组织管理
      • 第一节 社团登记管理
        • 一、社团登记
        • 二、社团活动
        • 三、社团整顿
        • 四、社团年检
      • 第二节 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
    • 第七章 老区建设
      • 第一节 老区分布
      • 第二节 老区扶建
        • 一、扶持基础设施建设
        • 二、扶持生产
      • 第三节 老区宣传
      • 第四节 “三下乡” 在老区活动
    • 第八章 老龄事务
      • 第一节 管理机构
        • 一、福州市老龄工作委员会
        • 二、县(市) 区老龄工作委员会
        • 三、乡(镇)、街道老龄工作委员会
      • 第二节 老龄工作
        • 一、基层老年协会建设
        • 二、老年协会活动
        • 三、老年节敬老系列活动
        • 四、老年法规宣传
        • 五、老年福利
    • 第九章 殡葬管理
      • 第一节 殡葬改革
        • 一、殡葬改革宣传
        • 二、推行火葬
        • 三、其他殡葬方式
      • 第二节 殡葬场所
        • 一、福州殡仪馆
        • 二、长乐市殡仪馆
        • 三、福清市殡仪馆
        • 四、闽侯县殡仪馆
        • 五、罗源县殡仪馆
        • 六、闽清县殡仪馆
        • 七、连江县殡仪馆
        • 八、平潭县殡仪馆
      • 第三节 陵园建设与管理
        • 一、陵园建设
        • 二、殡葬服务设施
        • 三、殡葬事务管理
      • 第四节 治理乱建坟墓
    • 第十章 其他民政事务
      • 第一节 婚姻登记
        • 一、登记机构
        • 二、枟婚姻法枠宣传
        • 三、国内公民婚姻登记
        • 四、涉外婚姻和涉港、澳、台婚姻登记
        • 五、婚姻档案管理
        • 六、婚姻证件管理
      • 第二节 收养登记
      • 第三节 收容遣送与救助管理
        • 一、收容遣送
        • 二、救助管理
        • 三、少年儿童救助保护
      • 第四节 地名管理
        • 一、地名命名更名
        • 二、国道两侧设置地名标志
        • 三、完善路名牌、门牌
        • 四、地名档案管理
        • 五、地名成果应用
      • 第五节 勘界
    • 第十一章 机构队伍
      • 第一节 市级机构
      • 第二节 县(市) 区机构
        • 一、鼓楼区民政局
        • 二、台江区民政局
        • 三、仓山区民政局
        • 四、晋安区民政局
        • 五、马尾区民政局
        • 六、福清市民政局
        • 七、长乐市民政局
        • 八、闽侯县民政局
        • 九、连江县民政局
        • 十、闽清县民政局
        • 十一、罗源县民政局
        • 十二、永泰县民政局
        • 十三、平潭县民政局
  • 第四十六篇 军事
    • 第一章 驻军
      • 第一节 机构
        • 一、福建省军区
        • 二、驻地方部队
        • 三、后勤机构
      • 第二节 地方武装
        • 一、福建省军区福州工作处、福州警备区机关
        • 二、县(市) 区人民武装部
        • 三、直属单位
    • 第二章 兵役
      • 第一节 兵役制度
        • 一、兵役政策
        • 二、征集对象与范围
        • 三、政治条件
        • 四、身体条件
      • 第二节 兵役登记
      • 第三节 兵员征集
        • 一、征兵组织
        • 二、宣传教育
        • 三、体格检查
        • 四、政治审查
        • 五、审批定兵
    • 第三章 民兵
      • 第一节 民兵组织
        • 一、组织建设
        • 二、组建范围
        • 三、民兵编组
        • 四、民兵干部
        • 五、民兵整组
        • 六、城市民兵工作调整改革
      • 第二节 政治教育
      • 第三节 军事训练
      • 第四节 重要活动
        • 一、保障部队海防演习
        • 二、协助海防管理
        • 三、参加地方经济建设
        • 四、参加抢险救灾
        • 五、维护社会治安
        • 六、开展精神文明建设
    • 第四章 国防动员
      • 第一节 动员体制
        • 一、市级动员体制
        • 二、县(市) 区级动员体制
      • 第二节 国防教育
        • 一、教育内容与方式
        • 二、领导干部军事日活动
        • 三、国防教育基地建设
      • 第三节 动员准备
        • 一、兵员动员预编
        • 二、国防动员潜力调查
        • 三、国防基础设施建设
        • 四、民船征集动员演练
    • 第五章 拥政爱民
      • 第一节 支援经济建设
      • 第二节 维护社会治安
      • 第三节 共建精神文明
      • 第四节 参加抢险救灾
    • 第六章 武装警察
      • 第一节 机构与队伍
        • 一、机构
        • 二、队伍建设
      • 第二节 军事训练
      • 第三节 内卫警务
        • 一、常规警卫
        • 二、处置突发性事件和临时勤务
        • 三、组织保障重大活动
      • 第四节 警民团结
        • 一、参加地方精神文明建设
        • 二、抢险救灾
    • 第七章 人民防空
      • 第一节 组织机构
      • 第二节 组织指挥
        • 一、指挥体系
        • 二、防空袭演练
        • 三、人防专业队伍
      • 第三节 通信警报
        • 一、通信
        • 二、警报
      • 第四节 人防工程
        • 一、工程建设与利用
        • 二、管理维护
      • 第五节 宣传教育
        • 一、人防综合宣传
        • 二、人防知识教育
  • 第四十七篇 编制和人事
    • 第一章 机构编制与人事制度改革
      • 第一节 机构编制改革
        • 一、党政机关机构改革
        • 二、事业单位机构改革
        • 三、政府机构调整
      • 第二节 人事制度改革
      • 第三节 分配制度改革
    • 第二章 干部队伍管理
      • 第一节 考录工作
        • 一、干部录用
        • 二、军队转业干部安置
        • 三、大中专毕业生就业
        • 四、干部调配
        • 五、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
      • 第二节 培训教育
        • 一、公务员培训
        • 二、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
      • 第三节 考核
      • 第四节 任免
      • 第五节 奖惩
        • 一、干部纪律惩戒
        • 二、干部奖励
      • 第六节 退(离) 休管理
    • 第三章 专业技术人员评聘
      • 第一节 职称评定与聘任
      • 第二节 技术等级考核评定
    • 第四章 人才资源开发
      • 第一节 人才市场建设
      • 第二节 人才储备工作
      • 第三节 人才引进与交流
      • 第四节 智力引进
    • 第五章 工资福利
      • 第一节 工资
        • 一、调整标准工资
        • 二、发放奖励工资
        • 三、津贴与补贴
        • 四、工资基金管理
      • 第二节 福利
        • 一、辞(离) 职补助费
        • 二、丧葬费
        • 三、一次性困难补助
        • 四、抚恤费
        • 五、遗属定期定额生活补助费
        • 六、探亲路费
        • 七、福利费
    • 第六章 管理
      • 第一节 行政单位编制管理
        • 一、党政群机关人员编制
        • 二、政法机构人员编制
      • 第二节 事业单位编制管理
      • 第三节 人事争议仲裁
      • 第四节 人才市场与中介机构管理
    • 第七章 机构
      • 第一节 编制机构
      • 第二节 人事机构
        • 一、福州市人事局
        • 二、市人事局下属机构
  • 第四十八篇 劳动和社会保障
    • 第一章 劳动就业
      • 第一节 就业和安置
      • 第二节 劳务输出
    • 第二章 社会保险
      • 第一节 养老保险
        • 一、企业职工养老保险
        • 二、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养老保险
        • 三、农村社会养老保险
      • 第二节 城镇职工医疗保险
      • 第三节 城镇职工失业保险
      • 第四节 工伤、生育保险
        • 一、工伤保险
        • 二、生育保险
    • 第三章 职业技能培训与鉴定
      • 第一节 技工教育
      • 第二节 职业培训
        • 一、就业前培训
        • 二、在职培训
        • 三、再就业培训
      • 第三节 技能鉴定
    • 第四章 劳动力管理
      • 第一节 外来务工人员管理
      • 第二节 外国(境外) 劳工管理
      • 第三节 劳动保护
        • 一、女工保护
        • 二、未成年工保护
      • 第四节 劳动能力鉴定
      • 第五节 劳动工资管理
        • 一、劳动工资收入
        • 二、最低工资标准
    • 第五章 劳动监察和仲裁
      • 第一节 劳动监察
        • 一、法规政策宣传
        • 二、劳动监察执法
        • 三、监察人员培训
      • 第二节 劳动争议仲裁
    • 第六章 工人退休、退职
      • 第一节 退休退职
      • 第二节 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
    • 第七章 机构
      • 第一节 市级机构
      • 第二节 下辖单位
        • 一、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
        • 二、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
        • 三、劳务派遣有限公司
  • 第四十九篇 外事
    • 第一章 外事交往
      • 第一节 出访
        • 一、出访批次
        • 二、出访成果
      • 第二节 迎访
        • 一、迎访批次
        • 二、迎访情况
      • 第三节 友好城市交往
        • 一、与日本长崎市友好交往
        • 二、与日本那霸市友好交往
        • 三、与美国塔科马市友好交往
        • 四、与巴西坎皮纳斯市友好交往
        • 五、与澳大利亚肖尔黑文市友好交往
        • 六、与世界其他城市的友好交往
    • 第二章 福州市荣誉市民及友谊奖
      • 第一节 荣誉市民
        • 一、林镇源
        • 二、宣建生
        • 三、孙吉丞
        • 四、崔东一
        • 五、约瑟夫· 斯特劳斯
        • 六、伊藤一长
      • 第二节 友谊奖
        • 一、塚本幸司
        • 二、森正昭
        • 三、布莱恩· 赫治
        • 四、郑乾本
        • 五、林直实
        • 六、瑞安德
        • 七、麦琪
        • 八、蔡文富
        • 九、托马斯· 尼尔逊
        • 十、酒本修
        • 十一、爱德华
        • 十二、葛国瑞
    • 第三章 管理
      • 第一节 护照签证管理
      • 第二节 选派驻外人员
      • 第三节 外国专家、记者管理
        • 一、外国专家管理
        • 二、外国记者接待
      • 第四节 涉外事件
        • 一、主要涉外事件
        • 二、事件处理
      • 第五节 机构
        • 一、福州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
        • 二、福州市人民对外友好协会
  • 第五十篇 华侨事务
    • 第一章 华侨海外分布
      • 第一节 华侨分布
        • 一、印度尼西亚
        • 二、马来西亚
        • 三、新加坡
        • 四、泰国
        • 五、日本
        • 六、美国
        • 七、加拿大
        • 八、阿根廷
        • 九、匈牙利
        • 十、俄罗斯
        • 十一、英国
        • 十二、澳大利亚
        • 十三、南非
        • 十四、莱索托
        • 十五、文莱
      • 第二节 海外华侨社团
        • 一、世界福州十邑同乡总会
        • 二、世界福清同乡联谊会
        • 三、美国福建同乡社团组织
        • 四、印度尼西亚福州同乡社团组织
        • 五、马来西亚福州同乡社团组织
        • 六、新加坡福州同乡社团组织
        • 七、日本福州同乡社团组织
        • 八、阿根廷福州同乡社团组织
        • 九、澳大利亚福州同乡社团组织
        • 十、西班牙福建同乡社团组织
        • 十一、加拿大福州同乡社团组织
        • 十二、莱索托福州同乡社团组织
        • 十三、匈牙利福州同乡社团组织
        • 十四、南非福建同乡社团组织
    • 第二章 华侨祖籍地分布
      • 第一节 重点侨县(市)
        • 一、福清市
        • 二、长乐市
        • 三、闽清县
        • 四、连江县
        • 五、闽侯县
        • 六、平潭县
      • 第二节 重点侨乡(乡镇)
        • 一、福清市融城街道
        • 二、福清市音西镇
        • 三、福清市宏路镇
        • 四、福清市阳下镇
        • 五、福清市海口镇
        • 六、福清市城头镇
        • 七、福清市龙田镇
        • 八、福清市江镜镇
        • 九、福清市港头镇
        • 十、福清市高山镇
        • 十一、福清市三山镇
        • 十二、福清市东瀚镇
        • 十三、福清市沙埔镇
        • 十四、福清市渔溪镇
        • 十五、福清市上径镇
        • 十六、福清市新厝镇
        • 十七、福清市江阴镇
        • 十八、福清市镜洋镇
        • 十九、长乐市猴屿乡
        • 二十、长乐市航城街道
        • 二十一、长乐市首占镇
        • 二十二、长乐市潭头镇
        • 二十三、长乐市古槐镇
        • 二十四、闽清县坂东镇
        • 二十五、闽清县池园镇
        • 二十六、闽清县云龙乡
        • 二十七、闽清县省璜镇
        • 二十八、闽清县白中镇
        • 二十九、闽清县三溪乡
        • 三十、闽侯县上街镇
        • 三十一、闽侯县荆溪镇
        • 三十二、闽侯县甘蔗街道
        • 三十三、闽侯县南通镇
        • 三十四、闽侯县南屿镇
        • 三十五、连江县琯头镇
        • 三十六、连江县凤城镇
        • 三十七、连江县敖江镇
        • 三十八、连江县马鼻镇
        • 三十九、连江县江南乡
        • 四十、马尾区亭江镇
        • 四十一、马尾区罗星街道
        • 四十二、马尾区琅岐镇
        • 四十三、晋安区新店镇西园村
        • 四十四、晋安区岭头乡叶洋村
    • 第三章 华侨创业与援乡建设
      • 第一节 国外创业活动
        • 一、创办纺织业
        • 二、经营土产加工业
        • 三、开办金融业
        • 四、创办其他工业企业
        • 五、创办商贸企业
        • 六、创办交通运输业
      • 第二节 国外创办文教科技事业
        • 一、创办报刊
        • 二、创办教育
        • 三、从事医疗卫生事业
        • 四、从事科技事业
      • 第三节 国内华侨企业
        • 一、福清江镜华侨农场
        • 二、福清东阁华侨农场
        • 三、福州市长龙华侨农场
        • 四、福州华侨塑料厂
        • 五、福州华侨塑料二厂
        • 六、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公司
        • 七、融林塑料(福建) 有限公司
        • 八、南方铝业(中国) 有限公司
        • 九、福建宝利特制革工业有限公司
        • 十、福建亚通塑料有限公司
        • 十一、澳比克畜牧养殖(福建) 有限公司和澳比克肉类食品加工(福建)有限公司
        • 十二、福州经济技术开发区
        • 十三、福清融侨经济开发区
        • 十四、元洪投资区
        • 十五、江阴工业区
        • 十六、工业村(小区)
        • 十七、融侨码头(下垄码头)
        • 十八、元洪码头
        • 十九、福清国际商务展销广场
        • 二十、福清融侨大酒店
        • 二十一、东福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 二十二、融侨(福建) 房地产有限公司
        • 二十三、福州华辰地产公司
      • 第四节 华侨华人捐(投) 资
      • 第五节 捐资公益事业
        • 一、资助学校、医院、文化体育设施
        • 二、资助交通、水电等基础设施
        • 三、资助文物保护单位和寺庙、教堂、祠堂等各种公共事业
      • 第六节 侨汇
    • 第四章 管理
      • 第一节 海外宣传
      • 第二节 维护华侨权益
      • 第三节 扶持贫难侨
      • 第四节 引导投资捐资
        • 一、引导投资
        • 二、引导捐资
      • 第五节 交流与服务
        • 一、接待来访
        • 二、组团出访
        • 三、联系与服务
        • 四、广交新侨
      • 第六节 机构
        • 一、市级机构
        • 二、县(市) 区机构
  • 第五十一篇 台湾事务
    • 第一章 榕台渊源关系
      • 第一节 血缘
        • 一、福州人迁台湾
        • 二、台湾人迁福州
      • 第二节 地缘
        • 一、地理位置
        • 二、自然环境
        • 三、地热资源
      • 第三节 文缘
        • 一、文化交流
        • 二、教育交流
        • 三、医药卫生交流
        • 四、习俗
        • 五、宗教信仰
      • 第四节 商缘
      • 第五节 法缘
    • 第二章 榕台交往交流
      • 第一节 人员往来
        • 一、榕台互往
        • 二、榕台通婚
      • 第二节 学术与文化体育交流
        • 一、学术交流
        • 二、文化交流
        • 三、体育交流
      • 第三节 宗教与民俗交流
        • 一、佛教交流
        • 二、道教交流
      • 第四节 青少年交流
      • 第五节 马尾与马祖直接往来
        • 一、“两马” 区位
        • 二、“两马” 协议
        • 三、“两马” 交流
    • 第三章 榕台经贸合作
      • 第一节 投资环境
      • 第二节 台商投资
        • 一、数量增加
        • 二、规模扩大
        • 三、质量提高
      • 第三节 榕台经贸
        • 一、自台进口
        • 二、对台出口
        • 三、对台小额贸易
      • 第四节 经贸活动
      • 第五节 海上试点直航
    • 第四章 管理
      • 第一节 宣传教育
        • 一、对台宣传
        • 二、涉台教育
      • 第二节 接待服务
        • 一、接待
        • 二、服务
      • 第三节 处理海上涉台突发事件
        • 一、“10· 11” 事件
        • 二、江少南事件
      • 第四节 机构
        • 一、市台湾工作办公室
        • 二、县(市) 区台湾工作办公室
        • 三、涉台民间组织
  • 第五十二篇 民族 宗教
    • 第一章 少数民族事务
      • 第一节 主要少数民族的来源及分布
        • 一、畲族
        • 二、回族
        • 三、满族
        • 四、蒙古族
      • 第二节 少数民族地区经济
      • 第三节 少数民族社会事业
        • 一、教育
        • 二、卫生
        • 三、文艺 体育
    • 第二章 宗教
      • 第一节 佛教
        • 一、佛教团体组织
        • 二、寺院
        • 三、主要活动
        • 四、弘扬佛教文化
      • 第二节 道教
        • 一、道教团体组织
        • 二、道观
        • 三、教职人员
        • 四、宗教文化
        • 五、社会慈善活动
        • 六、自身建设
      • 第三节 天主教
        • 一、天主教团体组织
        • 二、教堂
        • 三、神职人员、修女、守贞女
        • 四、主要活动
      • 第四节 基督教
        • 一、基督教团体组织
        • 二、教堂
        • 三、教牧人员和教徒
        • 四、主要活动
        • 五、社会服务
      • 第五节 伊斯兰教
        • 一、宗教活动场所管理组织
        • 二、阿訇和穆斯林
        • 三、主要活动
    • 第三章 管理
      • 第一节 民族事务管理
      • 第二节 宗教事务管理
        • 一、贯彻枟宗教事务条例枠
        • 二、落实宗教房地产政策
    • 第四章 机构
      • 第一节 管理机构
      • 第二节 市级宗教团体
  • 《福州市志(1995—2005)》第四册撰稿人、摄影者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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