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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志》(第二册)
福州市分管地方志编纂领导和市志编审人员名单
序 一
序 二
凡 例
目录
第一篇 城乡建设
第一章 古城池
第一节 福州城池
第二节 辖县城池
第二章 城市规划
第一节 城市总体规划
第二节 专业规划
第三节 市域城镇体系规划
第四节 市区总体规划
第五节 中心城总体规划
第六节 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
第七节 规划管理
第三章 市政设施建设
第一节 道路
第二节 桥梁 涵洞
第三节 隧道
第四节 排水工程
第五节 路灯
第四章 公用事业
第一节 城市公共交通
第二节 供水
第三节 城市燃气
第五章 园林绿化
第一节 古园林
第二节 公园
第三节 绿化
第四节 城市雕塑
第五节 苗圃 花圃
第六节 古树名木
第六章 温泉开发保护
第一节 开发利用
第二节 保护管理
第三节 集中供热
第七章 县城村镇建设
第一节 县(市)城区建设
第二节 乡镇建设
第八章 机构
第一节 市属委局单位
第二节 市建委直属单位
第三节 县(市、应) 单位
第二篇 建筑
第一章 建筑工程
第一节 古代建筑工程
第二节 近现代建筑工程
第二章 建筑设计
第一节 工程勘察
第二节 工程设计
第二节 设计单位
第三章 施工技术
第一节 基础工程
第二节 主体工程
第三节 屋盖工程
第四节 装饰工程
第五节 管道安装工程
第六节 电气安装工程
第七节 爆破
第八节 施工技术装备
第九节 网络计划管理技术
第四章 施工企业
第一节 部属建筑企业
第二节 市属建筑企业
第二节 区属建筑企业
第四节 县(市)属建筑企业
第五节 乡镇建筑企业
第六节 私营建筑企业
第五章 施工管理
第一节 建筑业管理机构
第二节 招标投标
第三节 经理负责制
第四节 百元产值工资含盘包干
第五节 建筑工程质量监督
第六节 文明安全监察
第七节 创优良工程
第八节 建筑市场管理
第六章 涉外经营
第一节 援外工程
第二节 合资企业
第三篇 房产
第一章 产权产籍管理
第一节 管理机构
第二节 房地产权属
第三节 房产登记发证
第四节 房屋调查
第二章 房产开发
第一节 拆迁安置
第二节 旧城改造
第三节 新区开发
第四节 商品房
第五节 物业管理
第六节 开发企业
第三章 房产经营
第一节 房产交易
第二节 房产租赁
第三节 公房修缮
第四节 白蚁防治
第四章 落实房屋政策
第一节 普通业主房屋
第二节 华侨房屋
第二节 宗教房屋
第四节 清理挤占房
第五章 住房制度改革
第一节 公房出售
第二节 统一公房租金
第三节 住房解困
第四篇 市容环境卫生
第一章 市容管理
第一节 城建监察
第二节 综合治理
第三节 内河整治和管理
第四节 建筑渣土管理
第五节 广告定点管理
第六节 五一广场建设管理
第二章 环境卫生
第一节 清扫保洁
第二节 垃圾收集处理
第三节 粪便处理
第四节 公共厕所
第五节 设施设备
第六节 环卫队伍
第三章 管理法规
第一节 法规建设
第二节 法规宣传
第四章 机构
第一节 福州市城市管理委员会
第二节 委属单位
第五篇 环境保护
第一章 环境污染
第一节 水环境污染
第二节 大气环境污染
第三节 声环境污染
第四节 固体废弃物污染
第二章 环境监测与科研
第一节 环境质最常规监测
第二节 污染源监测
第三节 环境科研
第三章 环境综合整治
第一节 大气污染治理
第二节 水污染治理
第三节 噪声污染治理
第四节 固体废弃物处理
第四章 环境管理
第一节 地方法规颁布
第二节 污染源调查
第三节 水污染物排放申报登记
第四节 调整工业布局
第五节 征收排污费
第六节 新污染源控制
第七节 环境规划
第八节 污染投诉及事故处理
第五章 环保宣传教育
第一节 重大宣传活动
第二节 常规宣 传
第三节 宣传监督网络
第四节 新闻发布会
第五节 环境教育
第六章 机构
第一节 市级环保机构
第二节 区、县(市)环保机构
第六篇 交通
第一章 陆路
第一节 古道
第二节 公路
第三节 桥梁
第四节 铁路
第二章 水路
第一节 航道
第二节 渡口
第三节 港口
第四节 海峡
第三章 民用航空
第一节 机场
第二节 航线 航班
第三节 营运
第四章 陆路运输
第一节 人力和畜力运输
第二节 机动车公路运输
第三节 铁路运输
第四节 搬运装卸
第五章 水路运输
第一节 海上运输
第二节 内河航运
第六章 联合运输
第一节 联营协作
第二节 联运管理
第七章 交通运输管理
第一节 管理机构
第二节 路政管理
第三节 运政管现
第四节 交通监理
第五节 港政管理
第六节 航政管理
第七篇 邮政
第一章 机构
第一节 邮驿
第二节 文报局
第三节 民营通信机构
第四节 海关邮政机构
第五节 福州府邮务总局
第六节 福建邮务(政)管理局
第七节 储汇单设机构
第八节 福建省邮政管理局
第九节 福州市邮政(电)局
第十节 福建省邮政运输局
第十一节 县(市)邮(电)局
第二章 经营业务
第一节 邮件寄递
第二节 报刊发行
第三节 储汇保险
第四节 集邮
第五节 其他业务
第三章 服务网点
第一节 自办局(所)
第二节 自办专业服务点
第三节 委办服务点
第四章 传递网络
第一节 驿路
第二节 邮路
第三节 邮件分拣封发
第四节 投递
第五章 设施
第一节 邮驿设施
第二节 生产用房
第三节 生产设备
第四节 邮政枢纽
第六章 通信管理
第一节 管理体制
第二节 业务管理
第三节 质量管理
第四节 设备技术管理
第八篇 电信
第一章 电话通信
第一节 市内电话
第二节 郊县电话
第三节 长途电话
第四节 本地电话交换网
第五节 移动通信
第六节 声像通信
第二章 非话通信
第一节 电报
第二节 传真
第三节 数据通信
第三章 管理
第一节 业务管理
第二节 技术管理
第二节 质量管理
第四章 机构
第一节 电信局
第二节 电话公司
第三节 无线电台
第四节 电话局
第五节 邮电局
第六节 营业处所
附:《福州市志》(第二册)各分志编纂委员会、编纂办公室成员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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